融创房地产及董事长收警示函,此前2200万美元清盘危机已缓解-全球看热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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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天津证监局发布公告,决定对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房地产)及董事长汪孟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据公告内容,截至目前,融创房地产未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款项的规定;汪孟德作为融创房地产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天津证监局决定对融创房地产及汪孟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此前,6月14日,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有关呈请人陈淮军就其持有的优先票据(涉及本金2200万美元及应计利息)对公司提出清盘呈请一事,香港高等法院已颁令撤销呈请。截至2023年6月13日,呈请已被撤销,即针对公司的清盘程序已被终止。
业内人士称,清盘程序的终止说明融创提出的化债方案,获得大多数债权人的支持,给后续持续改善公司基本面争取了时间。他表示,目前承压的地产企业,最宝贵的就是时间,房企需要时间争取市场回暖和政策调整,融创暂时给自己争得了机会,能否把握,还得取决于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能否根本性改善,以及化债方案能否顺利实施。
6月26日,国泰君安证券发布融创房地产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因融创目前无法提供评级所需资料,且根据自身需求并结合相关业务实际情况,融创不再委托中诚信国际对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进行信用评级。中诚信国际终止对融创主体信用评级及“H融创07”、“PR融创01”、“20融创02”、“H1融创01”和“H1融创03”的债项信用评级,并将不再更新其信用评级结果。此前,根据中诚信国际2021年5月25日跟踪评级结果,融创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AAA,相关债项信用评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今年年初,融创房地产已完成了境内10只债券的展期,境内债务重组成功后的融创正在努力促成其境外债务重组。融创方面表示,展期方案通过后,将有效缓解公司未来3至4年的流动性压力,进一步改善整体财务状况,为公司恢复生产经营、回归健康发展轨道创造有利条件。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东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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